水上交通:死亡和失踪人数保持不变。
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保持不变。
文化娱乐场所:事故死亡人数保持不变。
职业危害:工矿商贸十万人从业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区、镇(街道)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中央、省、市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区、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2.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要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3.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安全主任、安全督导员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
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把驾驶员培训质量关,机动车安全性能关,交通标志标线等设备配套关。加强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治,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车和校车实施运输过程动态监管,两年内全市重点营运车辆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并建立全市动态监控平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注重用事故案例警示群众,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无证、报废车辆上路,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速、超限“三超”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