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海府办〔20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海口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
《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年)》及《海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企业职业卫生条件得到一定改善,职业病发病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但是,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严峻,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广泛并呈逐渐蔓延趋势。目前,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800多家,职工总人数约10万人,其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近3万人。企业的规模以小、微型企业为主,行业分布在汽车维修、制药、家具制造、石材加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高温、有机溶剂、电离辐射等。中、小、微型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劳动条件差,缺乏有效防护措施、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存在较大的职业病危害隐患,职业病时有发生。截止2011年11月,我市累计发现尘肺病、噪声聋等职业病76人,疑似职业病360人。各类有关职业病的劳资纠纷逐年增多,职业病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二是防治能力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海口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逐年增加,职业病防治工作需求日益增多。而作为我市唯一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海口市职业病防治所,无独立的办公场所,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相应的职业卫生专业人才缺乏,专业仪器设备陈旧落后、数量不足。目前我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职业健康体检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率等均处于较低的水平。由于检测手段落后、防治人员素质不高、力量严重不足,我市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数量要大于报告数。更为尴尬的是,我省、我市尚无一家专门从事职业病治疗和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的专业机 构,不少的职业病病人还要出岛治疗。三是职业病防控网络不健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目前我市区、镇两级疾病控制机构尚未履行起职业病防治职能,导致作为职业病防治网络重要组成部分的基层防治力量--“网底”严重缺失。四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及民营用人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在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未建立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对作业场所未进行定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未实行危害告知和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等。五是职业病防治部门间联动机制仍未形成。一些企业和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没有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职业危害评价,而有关部门照样准予立项、许可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