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责任单位:市局12315指挥中心、宣教科、市消协、城区分局,市局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
5、邀请领导:市工商局局长和剑光、副局长吉建斌、洛阳日报社领导。
(六)《消费与安全》电视专题晚会
1、演出时间:3月13日。
2、形式:电视专题晚会。
3、播放时间:3月14日晚八点洛阳电视台一套、三套。
4、内容:以工商维权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典型案例曝光、提震消费者消费信心为基本内容,以专题报道为主要形式,文艺节目作为辅助,结合现场采访、权威发布,现场接听热线、观众互动等形式,使晚会始终贯穿“消费”与“安全”的主题。
5、责任单位:市局12315指挥中心、消协、宣教科、消保科、商广科、各县(市)局、城区分局,由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
6、邀请领导:市四大班子相关领导。
(七)消费环境状况调查
1、时间:2月20日-3月6日。
2、内容:开展洛阳市消费安全状况调查活动。
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通过走访、座谈、消费体察、向社会征集等形式,对我市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调研,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权威发布,推动全社会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3、形式: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上调查等相结合。调查结果将在“3?15”前夕通过晚会、新闻媒体公布。
4、责任单位:市消协。
(八)举办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时间:3月15日。
2、地点:东周王城广场、各县(市)、区中心广场。
3、内容:邀请市消协理事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发改委、出入境检疫局、卫生局、建委、房管局、司法局、药监局及“3?15”志愿者、法律界人士等部门现场联合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同时组织部分公用服务企业在现场设立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
4、形式:大型广场活动。
5、责任单位:市消协牵头组织,市局12315指挥中心配合。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市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局长和剑光任组长、主管局长吉建斌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马元晓、宣教科科长刘玉伟、商广科科长赵建伟、消保科科长王红霞、12315指挥中心主任赵利波、机关生活服务中心主任梁建选、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丁治瑞和各县(市)局、分局(支队)一把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提高对做好“3?15”系列活动的认识,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把各项筹备工作做得扎扎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