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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2011〕122号)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实施方案

  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双节”良好的市场环境,省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原红盾行动“五个周边”市场集中整治(以下简称中原红盾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及其周边市场(以下简称“五个周边”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省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持续求进、持续提升”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福民强市”目标和省局“五个工商”建设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省局中原红盾行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科学运作、创先争优”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着力加强流通环节市场安全监管,全面清查各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和非法传销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捣毁一批非法传销网络,惩处一批违法违规分子,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和生命健康安全。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做到“四个基本肃清”。即:基本肃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基本肃清商业欺诈行为、基本肃清商标侵权行为、基本肃清传销变相传销行为,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我市福民强市目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在开展中原红盾行动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宽严相济,注重规范,具体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依程序办案,对于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违反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一律依照法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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