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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八)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完成了龙岗、宝安、光明等9个办税服务厅标识系统改造和验收,制定和完善了办税服务厅制度。

  (九)加快推进前海税制研究。促进国际航运保险、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出台,召开多次税收政策宣讲会,向国内外的投资者宣传前海税收政策。

  (十)打造电子税务局(一期)。系统于11月28日成功上线运行,实现了办税服务、查询服务、咨询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多项功能,大幅提高了征管效率及服务水平。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收入。

目标: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局的1003.8亿元地方级收入任务(含契税),做好收入统筹管理,建立组织收入联动机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进度:第一季度,确定2012年组织收入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收入横向联动机制、税收分析横向纵向联动机制。

计划统计处、下属各区局

(一)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收入。

第二季度,密切跟踪经济税收形势,加强收入动态管理,做好经济税源和税收收入分析,重点跟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年终分红和奖金缴税等情况。

第三季度,对上半年收入情况开展分析,对下半年收入情况开展动态预测,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第四季度,做好全年收入分析预测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计划统计处、下属各区局

(二)探索营业税差额管理,减轻现代服务业税收负担。

目标:探索对营业税实行差额管理,减轻现代物流业、金融业以及部分生活服务业的税收负担。

进度:第一季度,组织落实营业税差额管理工作指引,检查政策落地情况。研究取消货物运输业发票限额,提出后续管理工作意见,加大物流业营业税扶持力度。

第二季度,调研金融企业贴现利息营业税问题,研究相关政策并统一政策执行标准。研究逾期贷款利息计缴营业税问题,提出政策处理意见。

第三季度,调研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对该类民生福利机构给予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可行性。

第四季度,总结评估营业税差额规定政策执行效果,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税务一处、法规处、征科处;下属各区局

(三)用足用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目标:制定企业合并分立、资产收购、股权转让等行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操作指引,落实创投企业优惠政策。

进度:第一季度,针对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展开调研。

第二季度,牵头制订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所得税优惠操作指引。开展企业重组业务税收调研。

第三季度,初步完成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操作指引的编写思路。

第四季度,完成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操作指引初稿的编写工作。跟踪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税收操作指引的执行情况。

税务二处、法规处、征科处;下属各区局

(四)推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差别化管理。

目标: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大的房地产项目,预征率直接与房价挂钩;对纳入政府保障计划的项目,设置零预征率。

进度:第一季度,在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地产实施差别预征率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与房价挂钩的差别化预征率的征收机制。

第二季度,研究推进对纳入政府保障计划的开发项目实施优惠预征率的措施。

第三季度,灵活运用预征手段,使土地增值税管理科学合理,对预计亏损的和预计增值额低于扣除项目20%的普通标准住宅房地产项目不预征,房产销售完毕后进行清算。

第四季度,总结上述差别化管理经验,形成工作机制。

税务三处;

下属各区局

(五)简化对外支付管理,扶持出口企业发展。

目标:简化出口企业对外支付的管理流程,降低企业结汇成本。协助企业做好涉外税收争议的国际磋商。

进度:第一季度,深入调研,了解出口企业诉求。定期跟踪典型企业掌握诉求变化情况。

第二季度,研究简化对外支付措施,并提出信息化业务需求。宣传涉外税收争议的解决手段。

涉外税处;

下属各区局

(五)简化对外支付管理,扶持出口企业发展。

第三季度,选定区局和企业进行简化对外支付试点。关注和辅助企业解决涉外税收争议。

第四季度,总结简化对外支付试点和协助解决争议情况,提出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的建议。

涉外税处;

下属各区局

(六)优化简并征管类涉税申办事项流程。

目标:减少办理环节,精简附送资料,实现部分征管类涉税申办事项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或预受理,修订征管业务规程,规范操作。

进度:第一季度,全面梳理征管类涉税申办事项流程,研究制定简并流程环节和精简附送资料方案。

第二季度,通过调整流程节点配置,先行在一至两个区局试点征管事项流程简并优化。

第三季度,修订征管类涉税申办事项业务规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第四季度,加强优化简并申办事项的落实和宣传,使征管措施执行更加到位,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征科处、税务一处、税务二处、税务三处、涉外税处、法规处;

下属各区局

(七)强化协作,全面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目标: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研究部署,开展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整治,促进税收秩序的持续好转。

进度:第一季度,组织召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会议,加强各单位联系,明确工作方向。

第二季度,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制定本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查账必查票”要求。

第三季度,集中开展打击假发票“买方市场”行动,并协助和联合公安机关打击“卖方市场”违法行动。

第四季度,认真总结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经验,全面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稽查局、征科处;下属各稽查局、下属各区局

(八)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目标:对部分行业、企业实施税收检查,规范税收秩序;通过分析检查案例,提出改进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强化税收征管。

进度:第一季度,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安排,制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拟确定4个行业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企业80户。

第二季度,根据工作方案,各稽查局根据各区的经济情况和行业特点,筛选并确定检查对象,做好专项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开展专检检查。

第三季度,各稽查局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对象施行具体检查,并向上级税务部门进行阶段工作汇报。

第四季度,完成年初计划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分析,提出改进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

稽查局;下属各稽查局

(九)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

目标:在各办税服务厅翻新、装修完成的前提下,实施全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改造,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厅的办税环境,实现打造全国一流办税服务厅的目标。

进度:第一季度,对福田等5个区局办税服务厅的标识改造工作进行规划。

第二季度,对第一批具备改造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做好标识及相关硬件设施的勘测统计。

第三季度,对第二批具备改造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做好标识及相关硬件设施的勘测统计。

第四季度,在完成场所基建设施改造的办税服务厅进行规范化改造配置,并对已改造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纳税服务局;

机关服务中心、电税中心;福田、罗湖、龙岗、宝安区局,坪山新区局;保税区局

(十)打造电子税务局(二期)。

目标:完成电子税务局二期新增内容开发,方便纳税人,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

进度:第一季度,结合两端需求优化电子税务局(一期)。启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功能的完善工作。研究制定办税自助终端业务需求。

第二季度,完成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功能完善工作。探索网上售票与物流配送。开发办税自助终端。

第三季度,开发网上售票与物流配送功能。在一至两个条件较成熟的区局开展办税自助终端试点工作。收集纳税人需求,总结运行经验,优化系统功能。

第四季度,实现网上售票与物流配送功能。逐步扩大涉税申办事项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或预受理范围。推广应用办税自助终端。

征科处、法规处、计统处、

税务一处、税务二处、税务三处、涉外税处;纳税服务局、税源管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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