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涉税重大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各项税收、规费、基金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二)承担国家、省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和市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组织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参与研究有关经济政策。
(四)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我局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一)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全年实现地方税收收入(含契税)887.08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的107.5%,超收62亿元。
(二)深化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受理全市201600名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同比增长15.1%,寄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19.6万份。
(三)为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款多退少补。完成汇算清缴企业55669户,同比增加11315户,增长25%,申报税款99.23亿元,同比增长12%。
(四)推广建安自开票以及网络发票(一期)。7月18日正式启用建安自开票网络系统,开票总金额已超过3亿元。
(五)制定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形成了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对30家企业数据进行了测算。
(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与公安、国税部门共组织联合打击专项行动5次,缴获国、地税各类假发票总计11万余份,我局共组织查处违法使用发票企业690户。
(七)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房地产、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中介、航空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户数125户,查补收入132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