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服务对象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目前45户)在郑成员单位;
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目前15户)在郑成员单位;
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目前15户)及其成员单位。
(以上三级定点联系企业总机构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的选取原则:
1、跨区集团经营、资产规模大、税收收入高。从2011年度入库税款1000万元以上的跨区经营企业集团中选取。
2、社会知名度高,具有行业代表性,金融行业选取规模大但未纳入总局大企业范围的金融企业。
五、机构设置
市局大企业管理部门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对内称“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对外称“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设置大企业风险管理岗、大企业纳税服务岗、大企业综合管理岗三类岗位,大企业风险管理岗下设煤炭电力、烟草电信、金融保险、制造业、零售业等5个分行业管理小组。
大企业管理岗位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原则上从现有的大企业管理团队选取,力争实现对大企业更为有效的分析管理和服务。
六、工作职责
市局大企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市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风险管理职能。负责直接组织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控制体系,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签订和实施税收遵从协议;
2、纳税服务职能。负责针对大企业的政策服务、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建立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机制等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
3、税源监控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与利用等税源监控工作;
4、评估检查职能。负责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
(二)大企业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包括:
1、风险管理。按照省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开展对本级定点联系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签订和实施税收遵从协议,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机制,逐步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差异化管理模式;
2、税源监控。依托 “大企业数据分析平台”和“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结合日常掌握的数据信息,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三级定点企业的监控分析,分行业以户为单位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提示税收风险,探索重点行业税收风险防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