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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管理服务对象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目前45户)在郑成员单位;

  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目前15户)在郑成员单位;

  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目前15户)及其成员单位。

  (以上三级定点联系企业总机构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的选取原则:

  1、跨区集团经营、资产规模大、税收收入高。从2011年度入库税款1000万元以上的跨区经营企业集团中选取。

  2、社会知名度高,具有行业代表性,金融行业选取规模大但未纳入总局大企业范围的金融企业。

  五、机构设置

  市局大企业管理部门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对内称“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对外称“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设置大企业风险管理岗、大企业纳税服务岗、大企业综合管理岗三类岗位,大企业风险管理岗下设煤炭电力、烟草电信、金融保险、制造业、零售业等5个分行业管理小组。

  大企业管理岗位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原则上从现有的大企业管理团队选取,力争实现对大企业更为有效的分析管理和服务。

  六、工作职责

  市局大企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市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风险管理职能。负责直接组织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控制体系,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签订和实施税收遵从协议;

  2、纳税服务职能。负责针对大企业的政策服务、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建立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机制等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

  3、税源监控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与利用等税源监控工作;

  4、评估检查职能。负责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

  (二)大企业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包括:

  1、风险管理。按照省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开展对本级定点联系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签订和实施税收遵从协议,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控机制,逐步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差异化管理模式;

  2、税源监控。依托 “大企业数据分析平台”和“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结合日常掌握的数据信息,有计划的组织实施三级定点企业的监控分析,分行业以户为单位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提示税收风险,探索重点行业税收风险防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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