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审计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五)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和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定权限领导下级审计机关;协助管理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协助任免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市审计局以“深圳质量”引领审计发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工作更加自觉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性、及时性和建设性进一步增强,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努力为完善国家治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共服务白皮书10项工作全部完成。

  (一)圆满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了较好的反响。

  (二)围绕社会建设对深圳大学城财政投入等8个项目开展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或审计调查,《深圳市2011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在新闻媒体和网站公开,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三)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摸清了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分析了成因及偿债风险状况,为我市制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坚实可靠、有针对性的决策参考。市审计局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审计署记先进集体三等功。

  (四)全年共对大运中心主体育场等14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出具40份审计报告,审计金额合计8.40亿元,出具《跟踪审计建议函》6份,提出审计建议9条。完成大运会执行局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为节俭、廉洁和高效举办大运会做出了贡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