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察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监察局紧密结合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派驻监察机构和下级监察机构的工作。
(二)检查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组织、指导实施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开展电子监察工作。
(四)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和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并调查处理。
(五)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重大行政过错行为。
(六)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协助纪检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七)监督检查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
(八)协助上级及其他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我市的监察业务。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政令监督检查。加强“廉洁办大运”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检查33次,督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55个。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轨道交通建设、政府民生实事等方面监督检查,参与劳动就业等10多项专项整治和检查考核。
(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进行政问责制,推动全市行政责任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改革治本工作落实情况,正式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加强对反映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的504项白皮书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评议,推动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
(三)加强政风行风监督。整合行风评议、政风监测、民心桥热线和明察暗访等监督平台的资源,打造资源共享、作用互补的监督网络。全年开展明察暗访300多次,全市政风监测点扩大至46家,对各单位开展迎大运、窗口行业服务提升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及市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