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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八)公开政策性随迁申请审结时限。

  此项工作已于第三季度完成。4月1日起,先后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及光明、坪山六区开展二级受理工作,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受理效率。年底推出政策性随迁网上申请、查询业务,群众可直接在互联网上申请办理政策性随迁,按系统提示到各分局户政窗口递交材料。

  (九)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宣传。

  按计划完成。一是加强对社会面各类可防性案件的防范宣传,利用社区警务室宣传栏、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丰富人民群众治安防范知识;二是举办“社会治安大家议”活动,搭建与广大市民群众“零距离”接触的沟通平台;三是广泛派发安全宣传卡片、社区宣传等方式,营造人人自我防范、全民参与防范的氛围。

  (十)创新出入境服务形式。

  此项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1月15日起,率先在全省出入境窗口推出了“周六为民办公”制度,方便市民群众利用工休时间办理出入境事务。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推进平安深圳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实现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目标: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十八大顺利召开,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形成治安防控常态机制。

进度:第一季度,制发《2012年度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考核标准》,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重新调整划分全市巡段及防控点,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进一步规范社区警务工作;固化治安重点人员排查清理机制。

第二季度,强化重点单位内保工作,全面推行“内保外用”工作机制;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在空港、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重点公共场所出入通道推广安装二代证闸机;继续推广城中村围合式管理;

第三季度,强化虚拟社会管控措施。9月底前,巩固扩建网上警务室,建立具有网络话语权的虚拟警力,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及时有效开展舆情引导工作;加强视频监控网建设。特区内一类摄像头在线率达到93%以上,特区外一类摄像头在线率达到83%以上,全市二、三类摄像头在线率达到80%以上。

第四季度,深化“门户”控制措施。12月底前,围合式管理达到40%以上;继续推广安装“视频+门禁”系统,12月底前,原特区内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覆盖率达到30%以上,原特区外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全面检查验收防控体系“六张网”建设成果,科学考评各单位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召开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备注:《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中我局牵头的工作。

治安巡警支队

(二)建立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标:确保全市校园及周边的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努力为全市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

进度:第一季度,组织开展学校寒假和新学期入学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涉及学生和学校的安全案(事)件。

第二季度,牵头组织各分局及相关单位做好高考、中考安保工作,确保考场及周边安全有序、交通顺畅、治安稳定和考试顺利进行。

第三季度,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做好校园及周边巡逻排查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季度,深入开展“治安工作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消防安全进校园”、“网络安全进校园”等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师生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治安巡警支队

(三)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目标:通过校车安全检查、校车交通违法整治、加强校车管理员、驾驶员培训等措施,确保我市校车安全。同时将跨境学童校车纳入备案管理,扩大管理范围。按照国家即将颁布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联合教育局完成《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1.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春季校车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四查”工作,在全年定期开展校车大检查。实施跨境校车备案制度,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

2.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车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贯穿全年)

3.实行校车管理责任制,做到“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领导包片区、民警包学校”。(贯穿全年)

4.结合宣传“五进”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推进校车管理措施,扩大校车交通违法整治战果,在全市范围建立校车严管舆论氛围。(贯穿全年)

第二季度,制定完成校车驾驶员驾驶行为规范及安全防范应急管理规范,制定完成校车驾驶员培训计划。

第三季度,1.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秋季校车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四查”工作。

2.对全市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校车驾驶员职业素养。

第四季度,1.开展校车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安全防范应急管理培训。

2.按照国家即将颁布实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联合完成《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备注:《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中我局牵头的工作。

交警支队

(四)创建智能交警视频互动式“快处快赔”及视频互动式的交通拥堵信息发布工作平台。

目标:一是选取现有快速理赔点,共享部分交警视频资料,通过视频取证及当事人发回的彩信进行“快处、快赔、快撤”,完成后可大大提高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二是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发布交通信息,使群众通过互联网、电台、手机等了解路面交通,提高市民出行效率。

进度:第一季度,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沟通,选取几个交警视频互动式“快处快赔”平台。完成交通拥堵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

第二季度,在互联网建立须认证的视频快速理赔点视频共享平台,建立管理机制,做好平台与彩信收发;完成交通拥堵信息发布平台与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警视频综合应用等系统对接。

第三季度,做好两个平台的技术对接,建立管理机制,选取试点单位并试运行。

第四季度,正式启用智能交警视频互动式“快处快赔”及视频互动式的交通拥堵信息发布工作平台,完成对基层大队、中队的培训工作,正式推广使用,做好宣传。

交警支队

(五)推出“双高”、随军家属随迁市局一站式办理和审批提速服务。

目标: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由市局“一站式”办理。

进度:第一季度,对“双高”、随军家属随迁业务工作进行调研,制定《“双高”人员家属随迁入户规范》和《驻深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入户规范》,做好户政业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第二季度,在市局试点一站式办理“双高”、随军家属随迁业务,审批时限不变。

人口管理处

(五)推出“双高”、随军家属随迁市局一站式办理和审批提速服务。

第三季度,实现全市“双高”、随军家属随迁在市局统一办理,审批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

第四季度,对“双高”、随军家属随迁市局一站式办理和审批提速服务的内部运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完善。

备注:由于受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安排限制,“双高”家属随迁申请办结时限与审结时限不同,仍需按受理时间排队轮候,并受受理数量的影响,公安机关不对办结时间进行承诺。

人口管理处

(六)出生入户受理和办理临时身份证服务提速。

目标:出生入户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缩短至45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办理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改为即来即办。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业务前期调研,征求分局意见,研究制定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

第二季度,在全市全面试运行限时审批工作制,并做好宣传工作。

第三季度,针对试运行限时审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以研究解决。

第四季度,不断深化并完善限时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各环节运转流畅。

人口管理处

(七)消防行政许可提速提效。

目标:提升消防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消防行政许可提速提效,一是提升行政审批提前办结率,二是缩短行政审批时间。

进度:1.优化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提高行政审批质量,提升行政审批办结率,提前办结率由80%提高到95%。(第一季度完成)

2.做好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采取消防设计审核前的技术指导,召开技术咨询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将法律规定的审批时间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第三季度前完成)

消防监督管理支队

(八)创新出入境服务形式,开通非广东户籍深圳居民赴港个人游网上预约申请。

目标:非粤籍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实现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事先通过互联网填报个人信息并选定办证大厅,然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上网查询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预约时间前往已选定办证大厅办理赴港个人游证件。

进度:第一季度,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包括应用系统开发调试,人员及设备配置等。

第二季度,开始第一阶段上线试运行,在本处窗口试开展该项业务。

第三季度,开始第二阶段试运行,在全市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试运行该项业务,并进行高峰期应对测试。

第四季度,全面检测开通该项业务的软硬件配置,确保该项业务能正常运转,在此基础上正式对外宣布实施该项业务。

出入境管理处

(九)在全市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基地”。

目标:在全市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基地”。

进度:第一季度,在全市3所试点中小学内建立“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基地”,以各种方式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计算机安全教育、网络诈骗宣传、网络黄赌毒、网络黑客攻击、网上舆情、网络诚信等为主的宣传教育。

第二季度,将“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基地”扩大到全市10所试点中小学。

第三季度,将“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基地”扩大到全市20所试点中小学(包含职业高中)。

第四季度,将“青少年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基地”扩大到全市40所中小学(包含职业高中)。

网警支队

(十)在全市建立“深圳市反诈骗定点宣传单位”。

目标:在全市各重点医院、大型企业、社区建立“深圳市反诈骗定点宣传单位”。

进度:第一季度,在全市重点医院、大型企业、社区中试点3家单位建立“深圳市反诈骗定点宣传单位”,定期将反诈骗资料发送到定点宣传单位,由定点宣传单位面对特定群体(医患家属、企业职工、社区居民)进行宣传。

第二季度,将“深圳市反诈骗定点宣传单位”扩大到10家。

第三季度,将“深圳市反诈骗定点宣传单位”扩大到30家。

第四季度,将“深圳市反诈骗定点宣传单位”扩大到40家。

网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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