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细化措施,优化服务,建立工作倒逼机制,确保民企招商工作取得实效,并于4月30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送民企招商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联系部门和联系人(附件1)。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于4月30日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供主要领导挂钩跟踪的项目情况(附件2)。
附件:1.民企招商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回执表
2.市(区)主要领导挂钩跟踪项目表
附件1:
民企招商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回执表
单位:
(联系人:杨阳,电话:020-83135945,传真:020-83133308,邮箱:yangyang@gdei.gov.cn)
附件2:
市(区)主要领导挂钩跟踪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