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技术比武暨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本市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持续加强能力水平建设,我局决定开展2012年上海市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技术比武暨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已经获得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本市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次技术比武和能力验证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我局认证监管处提交书面申请。
二、工作内容
本次技术比武和能力验证活动分为室内空气中甲醛、苯、TVOC的现场采样考核和标样能力验证两部分。
本次技术比武和能力验证活动由我局组织,市质量检测协会为承担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三、工作安排
4月10日,召开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技术比武暨能力验证活动部署会;4月17日-4月18日,开展室内空气中甲醛、苯、TVOC的现场采样考核; 5月17日前,完成初次测试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工作;5月24日前,完成补测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工作;5月31日前,完成现场采样考核情况汇总和分析报告最后技术总结并报送我局认证监管处。
四、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技术比武和能力验证活动的目的是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检测机构及时发现其质量管理和检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各参加机构对此应有正确认识,并按照要求如实报送检测结果。未通过现场采样考核,或者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检测机构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并报名参加现场采样补考或补测。在整改期间,我局将对未通过现场采样考核或初测结果离群的检测机构暂停其该项目的检测资质,经补考或补测仍未通过的,我局将暂停其该项目检测资质1年。
五、费用
参加本次技术比武和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应向承担单位交纳相关成本费。
六、结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