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加强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冶金、有色等其他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和项目安全“三同时”备案核查力度。指导帮助冶金、有色、建材、机械、铸造、白酒、军工民品、高新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强铁路、民航、电力、旅游、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
六、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九)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机制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用好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动和引导地方、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计划中必须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倾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应急救援平台和基地、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等项目的建设。
(二十)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及转化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安全监管监察装备、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形成国家、地方、企业三级安全科技支撑网络体系。组织引导企业以科技项目为平台,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科技攻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力度,重点推广煤矿瓦斯高效抽放和防突技术与装备、煤矿安全综合监测监控和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非煤井工矿山机械通风技术和露天开采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高安全性烟花爆竹药剂与生产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生产过程高可靠性安全管理体系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聚集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有创新活力的科研团队,推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积极推广应用一批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二十一)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对转型升级的作用。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通过采煤方法改革和煤炭资源整合,关小上大,鼓励支持煤矿大企业兼并、整合小煤矿,有效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素质。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优惠政策,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高综合利用效益。市、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技术设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