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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严格考核,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标准条件进行考评验收。对已获得示范称号的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要继续加强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示范期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厅将对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况严重或发生Ⅲ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示范资格。每年年底前,各地州市要对示范建设工作组织考评,上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春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于胜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和宜明(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成 员:吕焕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热依汗·玉素甫(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军(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李建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贾亚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付辉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国新(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刘默然(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杨进军(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李建声(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付辉生(兼)

  副主任:李建杰(兼)

  王忠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

  办公室成员:哈斯木江·依那也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价处处长)

  刘 艳(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

  李 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崔明选(自治区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

  曲丽华(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副处长)

  马永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

  王振华(自治区工商局食品监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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