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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价格调节基金申报缴纳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缴纳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缴纳义务人名称(盖章):
  地税纳税编码:                                计算单位:元角分

所属行业

 

注册类型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征收项目

所属期限(年、季)

税额或上网销售电量

征收率

应缴金额

增减金额

应缴纳金额

补交金额

滞纳金

批准抵扣金额

 

酿酒

 

 

1%

 

 

 

 

 

房地产开发

 

 

1%

 

 

 

 

 

汽车生产

 

 

0.5%

 

 

 

 

 

发电

 

 

0.002元/千瓦时

 

 

 

 

 

以下各栏由缴纳(扣缴)义务人填写

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

会计主管(签章)

经办人(签章)

审核意见: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签章)

申 报 声 明

此表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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