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统计局
1、此次联合年检不要求企业提交书面材料,不需现场复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
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七)外汇管理局
1、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2、企业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原件);
3、外汇登记IC卡(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外资企业还需提供纸质外汇登记证);
4、企业在2011年度出资的验资报告(2011年度未验资可不提交);
5、联合年检报告书(盖章、签字,电子数据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或商务部联合年检网站链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年检资料报送方式:
外汇年检资料原则上由企业授权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电子数据即可,不需到外汇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向会计师事务所授权的企业,需持纸质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年检审核,纸质材料与上报的电子信息应确保一致。
注:直接登陆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或由商务部联合年检网站链接至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联合年检网无需重复提交。
七、咨询、投诉电话
全市联合年检设立咨询和投诉电话,接受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咨询、求助和投诉。
1、咨询、投诉电话 85916031
2、技术咨询电话
集中办公 85916031
网上申报 400-001-0722
3、市商务局咨询电话 85916031
4、市财政局咨询电话 85916513
5、税务咨询电话 12366
6、市工商局咨询电话 85730979、85916362
7、市统计局咨询电话 85912243
8、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咨询电话 80896125
9、市内四区集中办公咨询电话
商务局 85916510 财政局 85916513
工商局 85916204 85916025
10、各区市咨询电话
(1)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年检咨询电话
单位
| 电话
| 单位
| 电话
| 单位
| 电话
|
市南区
| 8872973188729739
| 市北区
| 85801124
| 四方区
| 83761679
|
李沧区
| 87627681
| 崂山区
| 8899758388036029
| 开发区
| 86958602
|
城阳区
| 87866661
| 即墨市
| 88535368
| 胶州市
| 82206372
|
胶南市
| 85166668
| 平度市
| 88397805
| 莱西市
| 88405502
|
保税港区
| 86767566
| 高新区
| 6696658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