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儿童福利服务领域。 探索残疾儿童福利普惠制,扩大孤残儿童社会养育范围,进一步推进孤残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快“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建设步伐。
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彩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创新游戏和销售渠道,扩大投注点覆盖面,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发行量明显增长。强化公益金管理和社会公示制度,实施公益金使用效能评估,促进公益金使用与福彩发行良性互动。
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监督机制,增加慈善款物募集使用管理的透明度,确保慈善财产的安全,提高青岛慈善公信力。继续发展企业冠名慈善基金,大力宣传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扎实搞好“慈善一日捐”活动,扩大资金规模。深化“慈善青岛”内涵,打造“蓝色慈善”品牌。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贯彻中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12年,力争使市内四区90%和农村60%的社区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市内四区70%、三区60%、五市50%的社区建立和谐社区共建机制;按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标准,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示范单位;深入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真正把各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提升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和深化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
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服务。围绕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机制,开展“扩大社区参与率、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工作,力争30%的社区达到“两个扩大”工作标准。进一步深化社区自治,为居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具体化、专业化、特色化的便民利民服务,探索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新型载体,推动社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继续推动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市)、街道级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设进度,力争到2012年底,应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50%以上动工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未达到600平方米的,50%以上动工建设。
建立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制定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抓好典型培育,适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形成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模式。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