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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为积极推进青岛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以下简称公益创投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公益事业的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大力培育能够及时满足居民需求的优质社区公益项目;提高社区居民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积极培育发展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各种社区公益创投活动;

  (二)评审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三)表彰、资助“社区公益创投示范项目”和“社区公益创投优秀项目”。

  三、申报范围

  公益创投项目应重点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开展,主要包括:

  (一)为老服务

  为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助残服务

  为残疾人开展群体福利事业服务,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发展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青少年服务

  为弱势家庭青少年提供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的照料服务;社区青少年志愿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助学帮困服务等。

  (四)帮困服务

  扶贫济困公益服务,主要包括: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服务;其他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的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五)其他公益服务

  其他有利于发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公益服务。

  四、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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