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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1.各区市卫生局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负责组织实施对所辖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的“三民”活动,并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于2011年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宣传处。
  2.局属各医院、青医附院和青岛阜外医院填写各单位“三民” 活动工作信息表(附件1),将参加活动的各医院领导信息和参与人员信息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于11月1日前发至市卫生局宣传处。各区市卫生局分别组织所属医疗机构填写各区市“三民”活动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2),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于11月5日前发至市卫生局宣传处。
  3.各医疗机构认真梳理本年度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字数在1500字内),并确定2-3个向市民征集意见建议的选题(主要围绕本单位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情况、本单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局属各医院、青医附院和青岛阜外医院于11月2日前通过金宏电子政务系统报市卫生局宣传处,经市卫生局审定后统一发布。
  4.市卫生局于11月3日前将局属各医院、青医附院和青岛阜外医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挂到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三民” 活动专栏上,并建立网上受理办理的意见征集系统,网上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区市卫生局要将所属医疗机构负责人书面工作报告统一审定后,于11月3日前在各自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5.市卫生局将于11月上旬召开新闻通报会,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活动的预告通知,以加强舆论引导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6.根据工作需求,市卫生局将于11月上旬组织各区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青医附院及青岛阜外医院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7.市卫生局和各区市卫生局将在11月中旬前完成市民代表的遴选、活动所需场所及布景设计等工作。
  (二)请市民评议阶段(初定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局属各医院、青医附院和青岛阜外医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将在主会场集中述职报告。市民代表将在各会场(设主会场1处,分会场5处)集中听取各医院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填写评议票。
  2.各区市卫生局要按要求安排所属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向市民代表报告,市民代表不得少于80人。
  3.各单位要本着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的原则,积极回答市民代表疑问,提高现场答复率。
  (三)落实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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