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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转发山东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转发山东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教育局、团委、红十字会、驻青部队卫生部门,驻青医疗机构、局直各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共青团省委、省红十字会、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卫医字2011【1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采供血人员队伍建设,普及血液和献血知识,开展对公众无偿献血知识的宣讲。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当前无偿献血形势,宣传无偿献血生理知识和相关政策,增进公众对无偿献血的正确认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无偿献血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各级共青团和红十字会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
  三、市中心血站要做好公共场所宣传并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开展“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高校、进农村),采取展板、讲座、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向社会公布献血热线、献血结果查询电话、血液返还咨询电话、献血屋地址及联系电话、流动采血车停放时间及地点等信息。
  四、市中心血站设立开放日,邀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媒体等社会各界参观血站,了解献血流程;团委、各学校应组织在校学生、团员青年参观血站,学习无偿献血知识,了解血液制备和检验过程。
  五、各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要自设无偿献血宣传栏,在门诊楼、住院部等张贴宣传画,投放无偿献血资料供病人及其家属取阅。对于住院病人应每人发放纸质无偿献血知识问答,普及无偿献血政策。有闭路电视或大型LED电视屏幕的医疗机构,要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和招募科普片(血站提供科普片)。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按照2011年全省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和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无偿献血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开展。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医政与妇幼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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