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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局属及驻青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2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2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预防为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疾控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预防控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疾控体系建设
  各级疾控机构要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和公共卫生社会管理职能,落实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若干规定》,推进疾控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常态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制定医疗机构疾控工作技术规范,不断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行为,形成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在市立医院、中心医院、口腔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急救中心等5家机构开展防治结合型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加强区市疾控机构基层责任制指导团队建设,发挥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绩效评估作用,形成“资源整合、网格管理、团队指导、绩效考核” 的城乡基层疾控工作机制与运行模式。推进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疾控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在科研、人才培训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区(市)心理危机干预联动机制,规范开展24小时心理危机干预和救援服务。规范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内外非政府组织支持项目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二、落实常态防控措施,规范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
  传染病防控工作要继续按照“主动监测、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全程管理”的要求,落实重点传染病常态防控措施,努力降低流行强度,减少疫情危害,有效预防和控制重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一)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加大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力度、主动检测、随访管理工作力度,完善职业暴露和生活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提高市精神卫生中心美沙酮门诊工作覆盖面和维持率。完善结核病防治医院、疾控、社区“三位一体”新型服务模式,全面提高DOTS工作质量,肺结核涂阳新病人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落实霍乱、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加强外环境和重点人群疫源检索,规范肠道门诊诊治与报告,严密关注痢疾、伤寒等其他肠道传染病的发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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