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序号
| 主要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式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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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合身份核实
| 1
| 建立医疗和护理人员双审核制度
| 10
| 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日常检查。未实行双审核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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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核参合患者新农合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核实参合人员身份
| 10
| 现场抽查,结合日常检查。发现1例人证不符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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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现冒名顶替就医,暂扣参合证件并通知所属统筹地区管理机构
| 加分项目
| 日常检查。医院发现并通知管理机构1例加2分,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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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诊疗
| 4
| 严格掌握出、入院收治标准,严禁门诊转住院
| 30
| 现场抽查,结合日常检查。发现1例违规扣2分,最多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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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推诿、拒诊参合患者
| 10
| 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1分,最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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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 30
| 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2分,最多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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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住院参合患者有明显标示
| 10
| 现场检查。无标示的本项不得分,标示不全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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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禁开搭车药,严禁无医嘱用药
| 20
| 现场抽查,结合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2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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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规定执行出院带药量(一般急性疾病7日量、慢性病15日量)
| 10
| 现场抽查,结合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2分,最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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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及时向参合患者提供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
| 20
| 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2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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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 20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依据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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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施医疗减免优惠
| 20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依据工作开展情况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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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情告知
| 13
| 使用目录外药品、项目,患者有知情权、同意权,自费项目由患方签字并随病历存档
| 20
| 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2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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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及时告知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参合患者或家属回参合所在地办理转诊手续
| 20
| 日常检查。发现(或参合人员举报)1例扣1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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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向转诊
| 15
| 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 10
| 查阅文件。文件齐全、规范的得满分,无相关文件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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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及时为符合转诊条件的参合患者办理转诊手续
| 20
| 日常检查。发现阻挠转诊一例扣2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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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参合农民住院即时结报率
| 20
| 即时结报率=(当年参合农民住院即时结报人次/同年度本院参合农民住院人次)*100%,在统筹地区同级同类医院中处于领先水平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最多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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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及时向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
| 10
| 查阅相关资料,结合日常检查。未及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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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为符合条件住院参合患者提供报销便利
| 10
| 日常检查。发现(或有参合人员举报、投诉记录)1例扣1分,最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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