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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2012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医务人员宗旨意识、医德医风、纪律法制和廉洁从业教育,树立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良好风气。建立健全行风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和指标;完善和扩展医德医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医德考评机制;建立“两线一网”群众所提意见反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任务的实施,完善医德医风建设的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卫生行风总体评价水平。
  九是加强医患沟通,提高群众满意度。强化开放办院理念,认真筹划组织“院长谈服务”、“医院开放日”、“媒体看医院”等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收集出院患者对医疗技术、服务态度、治疗效果、康复指导、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出院患者或其家属随访率不得低于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信息和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公示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专门机构接受和处理患者投诉,各级医院要完善医患沟通协调组织,严格执行告知制度,落实首诉负责制;各区市卫生局要积极协助司法部门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医患纠纷。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效分担医疗风险。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通过任务的实施,强化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健全加强医患沟通、化解医患纠纷的机制,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十是认真做好“向市民报告”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参加范围延伸至全市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创新社会评议第三方测评方法,调整测评方案,力求测评工作更系统、更科学,使测评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出群众对卫生行业的满意程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评促纠、注重整改,努力提高社会满意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通过任务的实施,使“三民”活动和社会评议更加科学规范,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有效监督和客观评价医疗卫生工作。
  三、阶段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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