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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

  三、资金募集程序
  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根据“通知”要求,采取向优秀律师事务所募集和组织号召广大律师捐款等方式募集资金。募集到的资金由各市律师协会收集之后于6月15日统一汇到省律师协会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省律师协会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电力支行
  银行帐号:4400 1580 1070 5900 0706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实施与日常管理,依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法律援助工作司、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印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04号)执行。

  附件3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贴照

片处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  历

 

身体状况

 

执业年限

 

现执业地

 

执业证编号

 

志愿服

务地点

 

志愿服

务年限

 

是否服从调剂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个人简介

 

 

 

 

申请书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执业所在市(区)律师管理处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执业地所属省(区、市)司法厅(局)

律师管理处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全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项目管理办公室考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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