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顺德区司法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共同参与的一项重大社会公益性民生工程,旨在服务中西部贫困地区法律援助事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项目自2009年实施以来,全国800多名律师和大学生作为“1+1”行动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地区从事法律援助事业,他们克服困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高度赞誉,中央领导同志和司法部领导对这项活动给予高度肯定和评价。
三年来,我省广州、佛山、东莞、中山、韶关等地共选派了6名律师志愿者,其中叶进国、邓南华、郑穗军等3名律师连续服务了两年,全省律师还捐款40多万元资助资金,其中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韶关、肇庆、汕头、江门、惠州等地捐款踊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多次进行报道。
近日,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北京召开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协调会,对今年律师志愿者招募和资金募集工作进行部署。根据会议精神,今年全国计划招募律师志愿者150至200名,需要筹集资金至少800万-900万元。其中我省负责招募23名,筹集资金40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司法部会议要求,厅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我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1+1”行动我省律师志愿者招募和资金筹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
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动员律师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促进经济落后地区法治建设,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作为今年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志愿律师的先进事迹、志愿精神和活动成效,动员和号召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加入到“1+1”行动中来。省律师协会将于近期复制介绍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制作的“1+1”行动律师志愿者先进事迹的宣传片,下发各地市律师协会。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务必将本“通知”和宣传光碟下发给每一家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和观看,切实提高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对“1+1”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公益法律服务意识,积极参加这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