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兼顾,科学评估。在评估和决策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既要考虑有利于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更要综合全面考虑各方面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审慎作出决策。
二、评估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拟以厅名义作出以及建议省委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作出的有关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事项,原则上在作出决策前都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
1、交通规划编制、重点工程、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调整。
2、涉及广大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的收费价格政策和补贴措施。
3、涉及交通运输市场结构调整、市场规制的政策措施。
4、涉及群体性从业人员和企业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5、涉及拖欠工程款等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方案。
6、交通机构改制或改革以及机构重组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7、涉及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等单位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8、其他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评估内容。对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重点从合法性、廉洁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法性评估。1、是否属于厅职责权限;2、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有关政策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3、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调整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4、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
--廉洁性评估。对重大决策事项有无涉及不公、不廉洁问题进行评估。
--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2、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改革方案、处置措施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满足大多数群众,尤其是管理相对人的合理诉求;4、有关收费、价格、补贴的标准是否公平合理;5、交通运输市场结构调整、市场规制的政策措施是否会伤害从业者尤其是众多中小从业者的利益。
--可行性评估。1、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否会危机到管理服务对象及利益相关方的生存,是否会影响到众多从业人员的生活;2、实施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3、是否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并有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