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豫交〔2012〕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开放,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按照“对外开放、拓宽领域、健全机制、提升水平、带动全局、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捆绑开发、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债务重组、融资租赁、BOT、BT等模式,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水路运输和服务设施运营管理领域对外开放,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建立以地方土地、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补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为主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公商协同、以商补公”的长效机制,促进交通运输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高速公路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重点项目投资主体选择的意见》,继续实行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制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投资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广告经营等经营性市场,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南林高速南乐至省界段、武陟至云台山高速公路、渑池至垣曲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的对外开放力度。
(二)深化干线、农村公路对外开放。以国省补助资金为引导,鼓励地方政府以沿线土地开发收益等为条件,积极探索B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干线公路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道路运输对外开放。全面放开运输场站建设及道路营运市场,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客货运场站建设、运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客货运输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打造大型运输集团,推动城乡客运快速发展;鼓励、支持民营资本投资物流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兴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建设,突出抓好郑州路港国际综合物流园区、郑州航空港物流园区等重大项目的对外开放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