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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李广清(县政府副县长)
  何立任(农垦驻白沙县办事处主任)
  成员:莫泽忠(县政府办)
  吴强(县委组织部)
  陈志强(县委宣传部)
  符桂理(县监察局)
  潘在武(县人社局)
  黄江(县财政局)
  李美荣(县发改委)
  陆志干(计生委)
  陈巨雄(县会计中心)
  罗旋翱(县民政局)
  罗关兴(县编办)
  范文辉(县农保局)
  文海(县公安局)
  邓成耀(县社保局)
  陈国光(县审计局)
  徐园祺(县国土局)
  王光庆(县农业局)
  林国钦(县住建局)
  符仁君(县残联)
  苏小婷(县电视台)
  周坦(白沙农合行)
  吴雄(县邮政银行)
  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各国营农场、青年农场、打安热作场等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保局,具体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潘在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农保局局长范文辉同志担任,成员从人社局和农保局抽调。
  四、目标任务
  按照《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海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部署会的会议精神。2012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一是确保6月30日前,全县60周岁以上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率达100%;二是确保6月30日前,全县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90以上%;三是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所突破,失地50%以上农民纳入并享受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
  五、工作安排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农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时间进度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参保缴费组织实施阶段工作。
  (一)宣传发动和组织参保缴费实施阶段工作(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各乡镇、农场对参加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进行对账、建账工作,并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本乡镇、农场2011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材料及参保缴费票据上报县农保局。
  2、工作部署会议。2月县政府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大会。各乡镇、农场在全县工作部署会议后,根据全县工作要求对本乡镇、农场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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