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饮用水源的监测和保护,对废渣、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行政监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7、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卫生设施的改善,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8、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结合生产和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和食品、药品卫生标准,对城乡集贸市场、集市摊点、活禽市场、药品市场等场所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9、水务部门负责农村人、畜饮水卫生防护工作。
10、文体、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健康和遵守社会卫生规范的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加强舆论监督。
11、交通部门负责车站、停车场、汽车维修点的卫生监督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加强公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和边沟、水渠的清理工作。
12、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负责组织开展以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改造厕所和环境卫生治理、除害防病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村、镇建设。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以下十项工作制度。
乡镇、部门、单位卫生管理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责任区制度;卫生义务劳动制度;周末卫生日制度;“爱国卫生月”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村、居民卫生公约;除“四害”制度;健康教育宣传、记录等。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1、爱卫会要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卫生进行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2、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3、县文体局要加强对卫生县城创建过程中的新闻报道,通过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4、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要配备专兼职卫生监督员,负责所属辖区内的社会卫生监督。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白沙县各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表
报送单位(盖章): 日期: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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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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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爱卫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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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爱卫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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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爱卫专(兼)职工作人员姓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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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爱卫专(兼)职工作人员姓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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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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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爱卫专(兼)职工作人员姓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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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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