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根据河南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升级的需要,支持高等职业院校选择有条件的专业,设立一批兼职教师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量考评和薪酬补助机制,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水平。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省财政将综合评价各高等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聘用工作进展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高等职业院校所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优先聘用。兼职教师聘用原则上不少于160学时/岗位?年,每个兼职教师岗位可根据教学需要聘请1位或多位兼职教师。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制订兼职教师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兼职教师聘用程序、聘用合同、登记注册、使用考核等管理环节,加强兼职教师聘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建立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公示制度,及时将聘用工作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五)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项目
2011-2014年,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和支持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有关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立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加大师资培训投入,改善培训条件。选择符合重点专业需要的优势企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重点建设100个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点。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牵头组织高等职业院校优质职教师资培训资源、行业企业等方面的研究力量,共同开发100个高等职业教育师资专业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体系的内涵建设。
四、进度安排
1.国家级培训:每年完成培训637名,其中国内285名,国外32名,企业顶岗320名。共完成培训3185名。
2.省级培训:每年完成培训2150名,其中邀请50名国外专家授课,企业顶岗1150名。共完成培训10750名。
3.校级培训:每年完成培训3000名,其中校内1200名,企业顶岗1800名。共完成培训15000名。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是新时期新阶段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按照中央、省、校三级组织的方式,中央部门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中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省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制订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培训基地和各高等职业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完善企业参与机制,研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规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