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突出重点,主动公开
我厅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教育厅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厅紧紧把握住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切实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一是公开热点工作的政策、执行进展情况。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的项目学校和经费,职教攻坚和职教实训基地项目,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教师评比等全部公开。二是公开办事程序。教师资格证书、大中专学生毕业证书及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学生转学、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等办事程序及时公开。三是公开重大项目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涉及财政经费建设的专项工程和贷款项目,如省级教育基建投资、邵氏赠款、明德项目等全部按照程序公开招投标。四是公开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渠道和查处结果。我厅每年都通过媒体公布教育、招生部门的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方便群众投诉,并将查处结果定期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我厅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占0.65%;法规政策类信息146条,占4.15%;规划计划类信息135条,占3.83%;行政许可类信息143条,占4.06%;其它类信息3074条,占87.3%。
(二)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厅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规定、重点工作,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等,适时、有序地开展新闻发布活动,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如校园安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等问题,我厅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引导舆论,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于不良信息及时在主流媒体予以澄清。二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我厅有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发布、网页内容更新、网络信息安全维护。2011年我厅对原有的机关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建立了内容可随时更新的党政信息公开栏,并运用咨询答疑、在线访谈、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三是拓展新的政务公开载体。通过在办公楼电梯口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和在行政服务大厅印发办事指南,将组织结构、机构及职责、服务事项、服务承诺、联系和投诉电话等逐一公示,为办事群众和部门提供了极大方便。每个办公室门口设置了干部职工公示牌,将干部职工工作状态(在岗、公出、休假等)进行动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我厅主动公开的3521条政府信息中,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1666条,占47.3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1801条,占51.15%;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的政府信息54条,占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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