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梯次培养,促进专业发展,完善省级中小学(含幼儿园)名师遴选机制。到2020年,省级中小学名师达到6000人。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活动,到2020年,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达到500人。健全高等学校国家、省、校三级教学名师培育体系,发挥教学名师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到2020年,国家级教学名师达到50人,省级教学名师达到500人。
(二)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
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支持校长创新办学理念、大胆改革探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办学特色。每年遴选100名校长到国内外研修培训,开展优秀校长评选表彰活动,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校长。到2020年,省级优秀校长达到400人。
(三)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
在高等学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优势明显的新兴学科中设置特聘教授,通过提供配套科研经费、津贴、完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方式,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到2020年,省级特聘教授达到400人。
(四)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加大资助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开展创新性研究,努力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到2020年,培养高等学校创新型学术带头人1500人,其中,哲学社会科学500人。
(五)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发展计划
按照“整合资源、支持重点、突出特色、动态发展”的原则,培育造就一批创新型科技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提高高等学校办学实力。到2020年,省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分别达到300个。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教育厅负责本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教育人才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建立教育人才资源统计分析制度,推进教育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健全决策、协调和督导机制,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评估和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规划的具体方案,确保任务落实。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及时解决教育人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
健全教育人才发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使用人才开发经费,保证教育人才项目实施。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安排一部分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和校长培训。保障教育人才工作经费,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捐资支持教育人才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