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展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11〕19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改工作部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是当前医改的重要任务,国家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要完成这一改革任务。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总体进展仍然偏慢。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所有数据无特殊说明,均截至2011年10月31日)。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改革任务总体推进滞后国家要求。
目前,全省共有316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卫生院29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家)开展了综合改革(判断标准为县级部门已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文件,且已开始实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占我省355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乡镇卫生院29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6家)的89%。其中,海口等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了综合改革。
根据省医改办设定的基层综合改革的10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来看,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海口市、琼海市完成任务情况较好,其中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海口市基本上完成了改革任务;屯昌、陵水等市、县改革任务推进较为滞后(见附表)。
(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1.方案和配套文件出台情况。
全省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屯昌县外,其他16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出台了基层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屯昌县基层综合改革的部分配套文件正在报县政府等待审批。
2.人事制度改革情况。
(1)编制核定。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琼编〔2010〕70号)精神,省编委共为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乡镇卫生院核定9419个编制。全省14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核定和下达工作,完成率82%。五指山、屯昌、陵水、琼中等4个市、县尚未正式下达乡镇卫生院的编制。
(2)选聘院长(主任)。三亚、文昌、五指山等市、县出台了院长选(竞)聘的实施方案;海口、琼海、儋州、文昌、洋浦基本完成选聘院长工作,三亚、万宁、五指山、定安、东方、屯昌、临高、昌江、陵水、保亭、琼中等市、县正在组织选聘院长工作;澄迈、乐东、白沙3个县尚未实施院长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