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事求是,严肃申报。各竞标单位要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建立严格的资料上报审查制度,县(市、区)有关部门或林场负责人和分管县领导须对申报资料审核签字,省级有关部门须对县(市、区)、林场上报资料予以审核,确保建设方案涉及的统计数据、项目和指标真实准确,杜绝出现数据及项目虚报、错报现象。
附: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评分要点表
评审指标
| 评审内容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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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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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
| 1.工作机制
| 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挂点联系工作制度等机制;省属林场领导挂点制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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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动员部署
| 召集乡镇领导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省属林场召集全场干部职工大会对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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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订目标责任状
| 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签订了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省属林场与省林业厅签订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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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基础
| 4.造林质量管理
| 近三年国家、省和市组织的造林质量检查中造林合格。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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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森林防火
| 近三年森林防火工作达到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如果出现不达标的现象,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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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病虫害防治
| 近三年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达到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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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金管理
| 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对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比较规范,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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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方案可行性
| 8.编制实施方案
| 当地政府根据要求编制了本区域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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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任务落实
| 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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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设技术
| 造林地选择、树种选择、林地清理等技术措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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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保障
| 11.资金筹措计划
| 当地政府(省属林场)对如何筹集工程建设资金,以及资金来源、金额有明确的计划,筹资计划能够基本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资金需求。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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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筹资金
| 当地政府通过地方财政、社会资金等办法解决自筹资金情况,视自筹资金占年度建设资金的比例酌情打分;省属林场自筹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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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保障
| 13.种苗数量充足
| 准备了数量充足的苗木,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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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苗质量保证
| 准备的苗木质量达到工程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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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树种比例合理性
| 准备的苗木乡土阔叶树种比例占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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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施工队伍有资质
| 施工队伍有丙级营造林资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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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施工队伍数量保证
| 在造林季节当地是否有足够的专业施工队伍可以保证完成相应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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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管理
| 18.工程管理规范性
| 当地林业部门建立了工程管理体系的情况,如招投标、监理制等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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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检查监督规范性
| 当地林业部门检查监督机制情况,是否能够能够派出技术人员实行跟班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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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报材料及演讲答辩
| 20.材料编写
| 有关申报文件齐全,材料编写符合提纲要求;图纸齐全、规范。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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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演讲答辩
| 演讲准备充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答辩简明、流畅,特色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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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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