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增强森林碳汇为目标,以消灭宜林荒山荒地为重点,以竞争性分配改革为载体,树立竞争意识,强化绩效观念,创新扶持方式,通过竞争择优、重点扶持,集中连片推进,充分调动县(市、区)、林场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林业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带动。工程县(市、区)、林场的选定突出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绩效观念。
(二)公平公开。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分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明确纳入竞争性分配的项目、内容和预期目标,确保不同县(市、区)、林场之间具有可比性,使不同的县(市、区)、林场可以同质竞争。同时,标的设置、竞争条件、评判指标、考核机制等力求简明规范,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三)竞争择优。对工程县(市、区)、林场省级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竞标方式,使资金分配真正建立在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上,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四)绩效导向。增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从项目申报、评估审查到使用监管等环节,都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导向,加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和建设类型
(一)建设任务。根据《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2012-2015年)》,欠发达地区平均每年完成人工造林、套种补植和更新改造建设240.4万亩,扣除中央防护林项目建设任务后,年度建设任务为200.9万亩,同时要求面积核实率95%,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二)建设内容。包括:
1.宜林荒山荒地。宜林荒山荒地是指相对集中连片、适宜造林的荒山、荒滩、荒地等及其它无立木林地。
2.疏残林(残次林)。疏残林(残次林)指生长量低、林分质量差、没有培养前途的“小老头”林,具体表现为林木矮小稀疏、生长缓慢、郁闭度低(0.1~0.3)、生态功能等级低的疏林及残次林分。
3.低效纯松林。低效纯松林包括:①松材线虫病疫区范围内受到侵害或严重威胁的松树林;②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中生长状况较差、生态功能等级为三、四类或生态效益较低的松树林。
4.低效(或布局不合理)桉树林。低效(或布局不合理)桉树林主要指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生态公益林中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低的桉树林(已经或准备划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改造范围内的桉树林除外)。
(三)建设类型。
1.人工造林。适用于现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由于林地上没有目的树种,选用碳汇效果好的乡土阔叶树种,通过人工植苗方法进行造林,造林株数为89株/亩,以扩大森林面积,直接增加森林蓄积量和碳汇量。
2.套种补植。适用于现有的疏残林(残次林)。由于林地上有部分目的树种,林木稀疏,森林质量低下,选用碳汇效果好的乡土阔叶树种,通过在原有林分下进行人工套种、补植,补植株数为54株/亩,增加目的树种密度,改善林分状况,从而提高森林碳密度,增加森林碳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