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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是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搞好我厅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省环境保护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黄文沐

  领导小组副组长:周 全

  领导小组成员:吴洪杰、陈文韬、邓继勇、李智广、吕小明、杨旭富、陈英、凌白桦、钟秉照、叶向东、何惠明。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协调由厅安委办负责。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召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内容:传达学习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安监〔2012〕61号)精神,部署我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由厅安委办负责。

  (二)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由厅安委办负责。

  (三)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确保环境安全。由环监局负责。

  (四)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由环监局负责。

  (五)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由环监局负责。

  (六)组织开展核安全检查。由核安全处负责。

  (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由宣教处、宣教中心负责。

  (八)设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厅办公大楼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控中心大楼由监测中心负责,东风中路环保大厦由环科院负责,环保学院(学校)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设置由环保学院(学校)负责。

  (九)组织厅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由厅安委办负责。

  (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由环保学院(学校)负责。

  (十一)组织开展对机关办公大楼和各直属单位以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由厅安委办负责。

  六、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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