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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李源潮同志来宁视察指示精神的意见


  这项工作由赵晓江、罗群同志牵头,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委、人社局、投促委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六、推进干部制度综合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大力提升干部品质

  李源潮同志深刻指出,南京干部工作,一要改革,民主公开择优用好干部;二要严管,防患于未然。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目标,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为抓手,大力提升干部品质,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实施干部制度综合改革。全面推行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建立并完善以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拔干部制度。2012年采取市、区县和部门联动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竞争性选拔200名不同层面的优秀年轻干部。2013年市政府换届中政府部门正职缺额的,全部采取全程差额办法,进行竞争性选拔。到2015年,新提拔的市管干部中,通过差额选拔、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不少于50%;村和社区党组织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换届的达100%。继续做好市管后备干部到区县、重点工程、科技创业特区以及省级以上部门挂职锻炼工作。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干部定向选拔、破格提拔规定,建立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通道。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机制,注重干部群众反映,加强与纪检监察、公检法、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详细规定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放松管理监督发生重大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制定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管理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党政正职人财物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开展新提拔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创新,明确规定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重点抓好新提拔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审计结果公示制度,将权力部门重点处室的负责人纳入审计范围。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质询制度,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询问和质询的情况作为考察委员履职的重要依据,连续三年未开展询问和质询的委员取消任职资格。厘清区县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编制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结果通报反馈、奖惩挂钩、督促整改等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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