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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学校类别

检查

学校数

检测教

学环境

学校数

教室人均面

积符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

学校数

黑板符合

卫生要求

学校数

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

学校数

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

学校数

教室微小气候

符合卫生要求

学校数

学生宿舍符

合卫生要求学校数

农村

小学

 

 

 

 

 

 

 

 

 

中学

 

 

 

 

 

 

 

 

 

县城

小学

 

 

 

 

 

 

 

 

 

中学

 

 

 

 

 

 

 

 

 

城市

小学

 

 

 

 

 

 

 

 

 

中学

 

 

 

 

 

 

 

 

 

合 计

 

 

 

 

 

 

 

 

 



  注:1.中学包括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校。
  2.合格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被抽取教室检查时以现场随机抽查为主。

  附件6:
2012年北京市打击无证行医
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检查内容
  (一)打击无证行医情况。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二)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检查辖区采供血机构是否取得有效许可;从业人员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对献血者的身份核实、体检是否依照规定有效执行。
  重点检查血站的流动采血车、固定采血点是否备案;血站储血点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具备储血条件。
  检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依法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临床血液来源、收发登记、血液的包装、贮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管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做到精确、全程、快捷的联合打击,确保将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打击无证行医行政处罚信息台帐,及时将查处的个案信息录入到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充分利用该系统进行检索、查询,有效打击流动性无证行医。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工作。
  市卫生局将对全市无证行医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建立并利用《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实现无证行医行政处罚信息系的资源共享。
  (三)要积极推动和探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提高非法行为的发现率。
  (四)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特别是采供血机构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及卫生监督员被追究责任的案例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五)数据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各区县于2012年11月6日前日将本区县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报市卫生监督所和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
  市卫生监督所于11月20日前完成对区县级数据的审核和全市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法制监督处。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柳伟、董斯彬
  联系电话:65007160;
  传真电话:65010613
  电子邮箱:wsjds2k@126.com

  附表:1.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12年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12年医疗执法监督工作相关情况汇总表

  附表1:
  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情况汇总表

  区(县)名称                              单位(盖章):

 

    内容

类别

取缔

(户)

行政处罚(户)

罚款(户)

罚款金额

(元)

没收违

法所得

(户)

没收金额(元)

没收药品(公斤)

没收器械(件)

移送

刑事案(件)

 

 

市级

 

 

 

 

 

 

 

 

 

 

区县级

 

 

 

 

 

 

 

 

 

 

合计

 

 

 

 

 

 

 

 

 



  注:本表所指无证行医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2:
  2012年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区(县)名称                                   单位(盖章):

 

监督检查次数

行政处罚(户)

警告(户)

罚款

(户)

罚款

金额

(元)

没收违法

所得(户)

没收金额(元)

吊销执业许可证(户)

移送刑事案(件)

市级

 

 

 

 

 

 

 

 

 

 

区县

 

 

 

 

 

 

 

 

 

小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区县

 

 

 

 

 

 

 

 

 

小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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