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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目标:2011年全省城镇建筑应用新型墙材比例达95%以上。切实巩固全省“禁实”成果,“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实现从禁止实心粘土砖向禁止粘土类墙材的过渡,按国家发布的“禁实”名单推进全省县城和县级市的“禁实”工作。

  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好《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墙改基金对推广使用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经济杠杆作用。

  2.加强监督检查。把“禁实”工作纳入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一并检查。

  3.12月底前各地要按要求完成一年一度的墙材革新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上报我厅科教处。

  五、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目标:具备条件的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光热设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取得较大的进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有较大的发展。

  具体措施:

  1.组织做好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的申报工作。

  2.组织对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县、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3.完善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全省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标准及相关图集。

  4.各地要制定完成当地的太阳能建筑应用的条件和实施办法,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全面推进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建筑的应用。

  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目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的要求,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和监测平台的建设。

  具体措施:

  1.发布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实施细则、能源审计工作手册。

  2.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和能效公示,统计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指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之外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2011年年度建筑能耗,统计建筑数量应不少于2011年统计的数量。要求10月前完成统计和公示,并通过书面报告以及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电子信息统计系统将统计结果上报我厅。10月15日前,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全省统计数据的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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