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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彻底排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出问题,现根据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结合我市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在我局及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活动的内容要求、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在实施方案中已明确,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实施方案要求,立即进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并写出自查报告,于11月17日前报送市局安全生产科。
  联系人:张诚  联系电话:2770777
  邮箱:zhangcheng29@126.com

  附件: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确保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出任何问题,现根据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结合我市农机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打好冬季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坚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着力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农机安全稳定。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11月2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自查为主的方式。各单位先开展自查,并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市局再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1月2日至17日,由各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自查整改情况;
  第二阶段,11月17日至27日,市局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30日,市局将与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安监局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安全生产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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