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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系统第十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系统第十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林牧业工作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强机手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度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计划要求,就开展好农机系统第十个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宣传和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省农机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农机工作中心,以预防为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推动我市农机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发展农机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宣传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解答基层群众咨询,传授农机安全知识,使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机法律法规的普及面进一步扩大,遏制和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活动期限:

  自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四、宣传形式:

  各区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辟宣传阵地,注重宣传效果。做到电视有像、广播有声,报刊、网站有报道,乡村道路有宣传车,在农村集市、社区要布置宣传专栏、设置咨询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资料、播放警示片,大力营造安农机生产安全月活动浓厚氛围。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充分发挥农机行业优势,调动基层农机安全组织的作用,确保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在全市普遍展开。各区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筹备宣传设施、印制宣传资料、至少保障一台宣传车辆,确保宣传时间和效果的落实,使活动开展的扎实、顺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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