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申报单位全称以单位公章的名称为准。
2、现有农机具种类及数量要与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申请表》以及农机具登记台账中的种类和数量一一对应。
3、订单作业面积为2009年秋季和2010年夏季订单作业面积总和,并与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申请表》中的订单作业面积一一对应。
4、此表由市农机局(办)填写,和当地财政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省办监督管理处,一并发送电子文档。
附件3:
2010年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名 称
|
|
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工商注册号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万元)
|
|
社员(个、户)
|
| 标准化库房
(平方米)
|
| 大中型拖拉机(台)
|
|
联合收获机
(台)
| 小麦:
玉米:
水稻:
| 耕、播、植保等配套机械(台)
| 耕:
播:
植保及其他:
| 维修车间
(平方米)
|
|
2009年秋及2010年夏规模化经营情况
| (包括2009年秋及2010年夏订单作业面积和作业范围、“一条龙”作业面积和作业范围、提供社会化服务情况、经营收入、收入分配等)
|
奖励资金使用方 向
| |
县级
农机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
财政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
农机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
财政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