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工委、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市农机局决定2012年4月底至12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行动为载体,以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使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超速、拖拉机脱检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秩序更加规范,杜绝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重点
1、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安全标识、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3、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疲劳和酒后驾驶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