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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预防和处置民工工资纠纷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预防和处置民工工资纠纷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建设工地民工工资纠纷事件大幅上升,特别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多起规模较大的民工工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为切实防止在全国残运会、西博会及明年元旦、春节期间发生民工工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效保护民工以及广大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民工工资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民工工资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以及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把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及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预防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项长效机制,增强做好今冬明春建筑业民工工资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早介入,及时部署,将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管理,切实做好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近一阶段发生的涉及民工工资的纠纷,大多是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不善,以及对民工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引起的,且民工工资纠纷同工程款纠纷交杂在一起,矛盾纠纷呈复杂化趋势。为此,各施工企业必须进一步强化规范劳务用工意识,加强现场实名制管理的力度,真正落实现场劳务管理的三本台账和五项制度,实现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和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及时排查涉及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隐患。
  三、多措并举,确保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各企业负责人必须对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负第一责任。要以社会稳定大局为重,把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当作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具体抓。各企业应及时组织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切实掌握项目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资金缺口大、有可能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或工程项目,要提前介入处理。对于已竣工或处于施工收尾阶段的工程,以及工程款不到位、资金缺口较大的项目,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结算和回收工程款,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尽一切力量确保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必要时,企业可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专项资金,以应对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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