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现代农村水利。在抓好灌区节水改造等任务的同时,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水利、农村水环境整治和高效农业节水等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1.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按照“城乡一体、镇村联网、区域供水”的原则,采取城区、中心镇管网延伸和整合现有供水水源及设施,在实施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同时,优先解决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等6个市20个水污染较重县的1135万农村人口饮用水问题。2020年之前,积极推动规划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2.塘坝扩挖与沟渠清淤疏通。根据农村水系特点,实施塘坝整修扩挖、沟渠清淤疏通、集体泵站改造、新建和修复机井、湿地修复、截污引流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增加面上蓄水能力,提高农田排涝标准,打造水环境优美乡村。
3.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科学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整合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国土、农业等资金,加快建设淮河流域800万亩配套完善、排灌自如、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增强抵御水旱灾害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4.高效农业节水。以经济作物特色区、水资源短缺区、生态脆弱区等为重点,通过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和喷灌、微灌等节水工程措施,在江淮丘陵、淮北平原等地示范建设高效农业节水农田500万亩,着力提高农业节水规模和效益。
(八)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深化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体系建设。省各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建立、完善与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淮河流域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
依法组织防洪,依法管理洪水,依法实施抗旱,依法进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加大依法治水管水的力度,加强和改善水利管理与水行政执法手段,提高水行政管理水平,规范水事行为。实行城镇和工业用地防洪排涝风险管理,严禁城区、园区向低洼地发展,严禁侵占沟塘河湖水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一是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二是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三是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强化全社会、全体公民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社会风尚,为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投资估算和实施安排
经测算,完成上述建设任务,10年内需投资1929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880亿元。
(一)列入国家规划内项目投资1603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700亿元。主要包括已列入国家进一步治淮、中小河流治理、抗旱、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大中型水库、现代农村水利等建设规划且投资渠道落实的6大类24项工程。其中,进一步治淮工程4项,总投资373亿元;中小河流总体规划工程4项,总投资192亿元;抗旱工程1项,总投资42亿元;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3项,总投资323亿元;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工程7项,总投资160亿元;现代农村水利工程5项,总投资513亿元。按国家程序和进度要求,加快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目前未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投资326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180亿元。主要包括城市防洪及水系整治、骨干水源与城乡供水工程2大类16项工程,投资分别为200亿元和126亿元。该类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注重效益”原则,本着先易后难、协调推进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尽早开工建设,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规划和中央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