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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执法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排定检查对象。将本地区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所有派遣单位列为检查对象,对在指导服务工作中已经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必须安排一次“回头看”执法检查;对照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企业,使用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较多的若干重点行业、企业列为检查对象;将去年下半年以来被举报投诉或立案查处的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确保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受理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此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通过12333、基层平台窗口和网络等途径举报投诉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服务。三是进行实地检查。抽调监察员组织若干执法检查小组,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劳资管理人员、走访职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其中,对存在劳务派遣协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工名册、工资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材料要进行对照检查和反追倒查。
  执法检查整治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和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切实加大对劳务派遣领域的整治力度,对少数“包工负责人、带工头”挂靠劳务派遣单位,层层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甚至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完成各项部署准备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抽调业务精、素质好、原则性强的骨干人员参与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指导。各地要将宣传和指导服务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多种途径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用人单位在谋求企业自身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到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大且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劳务派遣单位,要找准存在问题、创新指导措施、提升服务效果。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指导服务活动,培育一批规范经营的劳务派遣单位和诚信守法的用工单位,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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