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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2、规划发展处
  结合新申报A级景区的评定和日常管理工作,重点督促落实A级景区内大型游乐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易受暴雨、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景区道路及安全警示标识不醒目不到位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3、监督管理处
  针对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挂靠承包、超范围经营、无许可无资质经营行为(特别是非法旅行社办事处)、虚假广告宣传、欺客宰客、零负团费及削价竞争、旅行社租用车辆手续的规范情况等方面突出问题,依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旅行社行业标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4、法规教育处
  整治各类工农业示范点和农家乐存在的质次价高、强买强卖、尾追兜售,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
  5、旅游稽查队
  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大对 “黑车、“黑社” “黑导” 的整治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惩治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强化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净化旅游市场周边环境和经营秩序。
  6、各区县旅游局
  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旅游接待服务单位“打非治违” 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整治方法
  主要采取以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集中排查治理为主,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联合摸排督查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旅游接待服务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2012年旅游行业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治理阶段(6月1日-8月30日)。按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等,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建档登记,并及时上报旅游安全生产整治进展情况。
  (3)第三阶段:检查抽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西安市旅游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若干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各区县旅游局和各旅游接待服务单位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以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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