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规定,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6号),要求各地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统一安排,分工协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任务。为认真做好2012年我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投入产出调查是国家统一安排的全国性大型专项调查和国情国力调查,是编制国家和地区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开展投入产出应用三个阶段。通过投入产出调查,为GDP核算提供总体框架与核算参数,为各产业计算资金、劳动、能源原材料等中间投入和增加值率,对提高GDP核算质量和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至关重要。编制投入产出表,是开展政策模拟和定量分析的有力工具,运用投入产出表进行宏观、微观投入产出分析,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监测,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和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及各调查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投入产出工作,增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搞好相关调查工作。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对象是我省的重点法人单位,涉及除农林牧渔业外的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的主要内容:法人单位的成本费用构成和利润,投资项目的投资构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