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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佛府[2011]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2003年8月全面启动全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工作,全市各承编单位和修志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传承文明、反映地情、服务当代、有益后世为宗旨,团结协作、呕心沥血、默默耕耘,圆满完成了新方志编修工作。一部全方位记载我市23年改革开放发展历史的宏篇巨著《佛山市志》正式问世,这是我市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实施以“智慧佛山、文化先行”战略的重要硕果。在修志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修志工作者的无私奉献精神,佛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在修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市政协等15个先进单位、赵绍祺等31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为我市文化基础事业再创佳绩。全市各区、各单位以及广大修志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淡泊名利、不辞劳苦的敬业修志精神,为我市同创文明智慧佛山、共建富裕幸福家园而努力!

  附件:佛山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佛山市第二轮新方志编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先进单位(15个):

  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经贸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南海区方志办。

  先进工作者(31人,按姓氏笔画):

  邓政明(市住建管理局)、冯七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冯星灿(市委统战部)、伍国群(市委组织部)、胡建中(市体育局)、汤应佳(市国土规划局)、刘满荣(市教育局)、成进泉(市经贸局)、李大标(市水务局)、严小浪(佛山地质局)、宋海东(市信访局)、张丽珍(市地方志办)、张 进(市国税局)、麦炎祥(市政协)、何锦沛(市府办公室)、杨明涛(市质监局)、杨喜进(市委办公室)、陈少庄(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陈伟锋(武警佛山支队)、陈建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振华(市环保局)、周 勇(市司法局)、炎利军(市气象局)、赵绍祺(市地方志办)、赵 毅(市统计局)、钟其弼(市卫生局)、唐韶群(市人大办公室)、夏丽华(民革佛山市委会)、徐彦文(市政协)、高银明(市公安局)、谢福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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