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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韶关市2011年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韶关市2011年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韶府〔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11年,我市继续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企业参与争创名牌活动再获佳绩,韶关市第二拖拉机有限公司的联合收割机、广东慧园米业有限公司的油粘米首次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韶关液压件厂有限公司的“HSG”液压元件商标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为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开发和生产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自主品牌的产品,提升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提高品牌竞争力,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全市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增强增创名牌意识,加大技术研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和品牌经营能力,创造出更多更强的名牌,共同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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